傳真:001 415 750 7013董林先生 1997年9月29日 致董林先生: Michelle Vignes 寄給我您的書。我感覺您的心臟的跳動與您的照相機同步率。 亨利·卡蒂埃-布列松 (附言:您能否告知 Orville Schell 先生,我從未去過台灣,但在國民黨最後約6個月和共產黨最初約6個月期間,以及1950年代為慶祝十週年時,我曾在中國。這些都是小細節。)